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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:物业温馨提示拒绝高空抛物!

2024年06月09日 永利中心

原标题:物业温馨提示:拒绝高空抛物!


几种危险的高空抛弃物:


一般情况下除了常见的生活垃圾外,下面几种相对比较危险的抛弃物需引起重视:


烟头。抽完香烟,往后一甩——看来潇洒,可烟头还没灭呢。带来的后果: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,极可能引发火灾。


菜刀以及其他铁器。大多发生于家庭成员争执、打斗中。飞刀往往直接飞下楼去。


带来的后果:刀具下坠,如遇上人体,后果不堪设想。


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。酒后亢奋,摔啤酒瓶来发泄。


带来的后果:啤酒瓶高空着地后会产生爆裂、碎开,碎片飞溅。


花盆。台风到来,花盆坠落事件时有发生。带来的后果:花盆砸到路上,轻则吓人,重则致命。


砖石。市民装修后石材堆放在阳台或者窗台上,遭遇台风或者其他因素。


带来的后果:轻则致伤,重则致命。


晾衣竿。遭遇台风或者晾洗衣服时不注意,容易脱落。带来的后果: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,弯钩如袭入人体,特别是头部,将造成致命威胁。


其他易燃易爆物品。带来的后果:轻则让路人受到惊吓,重则引发火灾。


物业公司如何应对?


采用相应的措施。设立小心高空抛物警示牌。


安装摄像头,提高高层住宅监控。


尽到宣传和提醒的义务。定期宣传,加强业主的自身素质。


将高空抛物的危害或相关案例告知业主,引起业主重视。


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。


避免公共区域外墙放置搁置物及悬挂物。


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。


注意公共区域的维护和养护。


规避风险。物业公司可购买公众责任险,转移避免损失。


呼吁业主


为了保障业主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物业管理小助手温馨提示业主朋友们也应该做到:


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,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,杜绝高空抛物


生活垃圾请袋装后,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


请注重言传身教,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,行文明之举,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


高空抛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,业主间应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,做好相互监督和提醒


尽量不要在阳台外沿、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、拖把等个搁置物和悬挂物,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。


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


现在,高空抛物并非不出事就没有事,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
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
对于情节严重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,依照高空抛物罪予以制裁,有助于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、规范和预防功能,避免造成更严重犯罪。


如果高空抛物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则应依照过失致人重伤罪、过失致人死亡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。


高空抛物案例:


家住南京鼓楼某小区7楼的刘某,一天早晨因琐事和老婆产生纠纷,刘某争抢其妻子手机想要看聊天记录,未果后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进行要挟,不料刘某妻子也顺手拿了一把剪刀与他对峙。


刘某心中不快,抢过妻子手中的剪刀,并放下手中的菜刀,二人继续争抢已伸到阳台窗外的手机,僵持不下时手机滑落至楼下。情绪激动的刘某随后将剪刀、菜刀一并从窗户扔至楼下,掉落在居民广场花坛边。


后该小区物业报警,称在小区内居民广场发现了一部损毁的手机、一把剪刀及两段菜刀,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认了机主身份并找到了刘某。


经过法庭调查,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刘某对此也并无异议。


在最后陈述阶段,刘某说:法官,我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我的行为给他人、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,我将以此为鉴,绝不再犯。物业管理小助手精选案例。


法院认为,被告人刘某明知自家窗户楼下系开放式居民广场,高空抛物极易损害不特定人员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却因其与妻子的争执,为发泄情绪从7楼高空将剪刀、菜刀等危险物品扔下,虽未造成实害后果,但综合其高空抛物的动机,抛物的场所、时间,抛掷物的情况,其行为足以对群众的人身、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危险状态,符合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标准,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。


综合考虑刘某高空抛物的事实、归案后供述情况及悔罪表现,具有坦白、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、从宽情节,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高空抛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四千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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